县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现将《ladbrokes立博亚洲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年版)》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6年度"综合查一次"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主动适应改革要求,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加强行业监管,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树立"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的鲜明导向,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定(试行)》,切实掌握操作规程和基本要求,规范检查程序,严格检查行为。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单位要合理调配内部机构的执法人员,每项检查至少有2名专业对应、业务熟练的执法人员参加,并组织执法人员通过皖政通-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APP端接收检查任务,获取行政检查码,在现场检查时向经营主体主动"亮码",在检查结束后及时上传结果。要通过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及时审核检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强工作统筹
(一)严格区分类型。以在我市注册企业为检查对象的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从"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企业库中抽取,并依托该平台进行匹配,检查结果上传至该平台。以工程项目为载体检查各方市场主体企业和个人的事项,检查对象从省住建厅"安徽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平台—行政执法管理系统"项目库中抽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检查对象从"安徽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平台—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抽取。
(二)严格抽查质效。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原则上不高于被检查对象总数的10%。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重点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设上限。要统筹检查时间安排,本年度抽查计划一般安排在4-10月进行,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最迟不能超过11月中旬,尽量避免在下半年"扎堆检查"。要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行精准监管,尽量避免市、县(区)对同一市场主体进行重复检查。承担监管职责的科室、局属单位之间,要加强内部沟通配合,对检查对象相同的抽查事项开展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三)推进联合抽查。今年按照全省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我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综合查一次"工作计划(见附件3),明确了任务名称、联合部门、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抽查基数和比例及时间安排等内容,按照分类建库、摇号派发、实地核查、公示处理等环节有序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开。对于已经纳入联合抽查计划的事项,不再单独开展抽查。同时,县区住建部门要按照"联合检查""协同检查"的要求,合理设置抽查任务,对相同检查对象的多个抽查事项实行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四)做好总结上报。各县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应当于6月30日前报送半年小结、11月15日前报送全年总结,同步填报《2026年度抽查任务开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4),一并报送至市住建局汇总后专报省住建厅、市商改办。
四、强化结果运用
(一)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检查单位应当在10日内将检查结果报送市住建局法规科审核。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其中,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执业资格人员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二)严格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由实施检查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的,可直接下达《执法检查告知书》;应当由检查对象所在地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的,应下达《执法检查建议书》。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按有关程序及时移交城管执法等部门查处;需要给予信用处理的,应当按照程序及时作出处理决定,记入信用管理平台。移送查处、信用处理情况,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记于检查对象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崔雷,电话:2824053
邮 箱:tlzjwfzk@163.com。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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