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专项债务余额386.4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05.45亿元,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
一、市级政府专项债务收支情况
2024年,市级政府专项债务收入97.93亿元,其中:一是根据省厅下达我市专项债券限额,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9.47亿元;二是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68.46亿元。
2024年,市级专项债务转贷县区支出44.74亿元;市本级安排使用专项债券支出53.19亿元,其中:一是新增专项债券支出11.1亿元,包括用于非标债项目支出2.81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8.29亿元;二是再融资债券42.09亿元,主要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26.37亿元,置换到期政府专项债券本金15.72。
二、全市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限额405.45亿元,其中:市级(含铜官区和郊区)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限额280.12亿元,县区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限额125.33亿元。
截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专项债务余额386.48亿元,其中:市级(含铜官区和郊区)政府专项债务余额262.58万元,县区政府专项债务余额12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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